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招标截止时间_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_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招标截止时间”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话题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1.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规定

3.招标投标需要多久时间,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是怎样的

4.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5.工程招标报名时间有规定多少天么?

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招标截止时间_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通常从开标的时间开始算起,也就是从投标截止期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在招标文件里事先规定,由投标人在标书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的一个时间。常用的时间段有45天、60天、90天。因此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

       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不是一个规定死的时间点,不同的项目招投标可能有不同的有效期终止时间。投标有效期是标书递交之后,为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特约定一个时期,在此时期内标书不能由投标人随意收回。否则做出没收投标保证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九条,招标文件应该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规定

       法律主观:

       1、发售 招标 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挥着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接受招标文件。自招标额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3、开标评标会。开标由招标人支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和定标应当在30日内完成。 4、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内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向发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的报告。 8、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中标 保证金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招标投标需要多久时间,招投标流程的时间节点是怎样的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周期一般要么是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要么理论上可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但获取时间、方式等必须在招标公告中体现。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都有规定应该5个工作日内领取该文件。

       公开招标项目需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要求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一般要求在公告发布时间内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法还规定从领取招标文件到开标截止时间之日不得少于二十天。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时间,是不允许压缩的。经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后,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期过后(建设系统还要求办理完履约担保和缴纳相关费用后)才允许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少于7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招投标中,各个时间节点的时限规定!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时间节点如下:

       1、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挥着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接受招标文件。自招标额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3、开标评标会。开标由招标人支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和定标应当在30日内完成。

       4、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内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向发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的报告。

       8、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中标保证金。

扩展资料

       招标投标是基本建设领域促进竞争的全面经济责任制形式。一般由若干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投标,招标单位 (建设单位) 择优入选,谁的工期短、造价低、质量高、信誉好,就把工程任务包给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按交钥匙的方式组织建设。

       中国招标承包制的组织程序和工作环节主要有:

       ①编制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在招标申请批准后,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范围、项目、工期、质量等级和技术要求等) 施工图及说明、实物工程量清单、材料供应方式、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对工程材料的特殊要求、踏勘现场日期等。

       ②确定标底。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按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匡算出工程总造价和单项费用,然后报建设主管部门等审定。标底一经确定,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

       如果有的招标单位不掌握和不熟悉编制标底业务,可以由设计单位和建设银行帮助代编,或由设计部门与建设银行联合组成招标投标咨询小组,承担为招标单位编制标底等项业务。标底不能高于项目批准的投资总额。

       ③进行招标投标。一般分为招标和报送标函、开标、评标、决标等几个步骤。④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投标人中按中标标函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包干合同。合同签订后要由有关方面监督执行。可以将合同经当地公证单位公证,受法律监督; 也可以由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进行行政监督。

工程招标报名时间有规定多少天么?

       资格预审各流程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不含资格预审的流程

       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

       (7)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

       (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

       (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

       (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

       (13)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14)合同签订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

       (1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

       (18)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19)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时。

       (20)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期限: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

       (21)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外公告期限: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公告期满后,转入后台保存。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政府采购中各流程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1)邀请招标时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邀请招标时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限: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

       (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

       (4)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

       (5)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20日。

       (6)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7)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半天或前1天进行,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天。

       (8)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报送采购人期限: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9)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期限:委托组织招标的,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组织招标的,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10)中标通知书发出期限: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

       (11)合同签订期限:自发出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

       (12)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未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

       (13)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4)提出质疑期限: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15)质疑答复期限: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

       (16)投诉期限: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17)财政部门审查投诉书期限:收到投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

       (18)财政部门受理投诉书期限:符合投诉条件的投诉,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19)财政部门向被投诉人发送投诉书副本期限:受理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

       (20)被投诉人就投诉事项向财政部门回复期限:收到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1)财政部门投诉处理期限:收到(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2)投诉处理期间暂停采购活动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

       (23)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

       依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

       (1)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备案函复时间:收到评审专家审核意见、招标机构意见、招标文件最终修改部分等备案资料后3日内,如需协调可适当延长。

       (2)招标文件公告期:不少于20日,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招标不得少于50日。

       (3)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20日,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招标不得少于50日。

       (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期限:开标日5日前。

       (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期限:开标前。

       (6)二次招标时第二次投标截止日与第一次投标截止日间隔期限:不少于7日。

       (7)投标人招标网注册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8)开标记录招标网备案期限:开标后2日内。

       (9)评标价格多种货币转换为美元以中国人民银行卖出价公布的基准日:开标当日。

       (10)银行资信证明有效期限:开标日前3个月内。

       (11)评标专家抽取时间:不得早于开标时间48 小时,如抽取外省专家的,不得早于开标时间72 小时,遇节假日向前顺延。

       (12)评标结果公示期:7日,公示开始日不得选择在国家法定长假的前2日。

       (13)投标人质疑期: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及结束后3日内。

       (14)组织评标委员会或受评标委员会的委托向质疑人提供质疑答复意见的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第4日起7日内,特殊理由情况下,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延期答复,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7日。

       (15)招标机构对投标人质疑的书面答复报送主管机关的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

       (16)评标结果公示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无质疑,公示期结束后该评标结果自动生效并进行公示结果公告。

       (17)主管部门出具评标结果备案通知期限:评标结果公示结果公告后3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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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规定的时间限制,报名时间就3天。

       二、具体而言:

       1、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过程中,开标的时间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三日内公开进行。

       2、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三、与招标有关的一些时间限制:

       1、发售标书时间:自发受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20天

       4、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日时间一致。

       5、评标定标时间: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6、投标有效期:一般项目60~90日,大型项目120天。

       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等于投标有效期时间。

       8、确定中标人时间:评委会提出书面报告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一般在15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确定。

       9、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0、退还投标保证金: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订立合同: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好了,关于“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招标截止时间”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天津一汽汽车零部件招标截止时间”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